2012年9月18日下午3點,我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馮炎成(美籍華人)、邱留清涉嫌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罪一案。這是我院自2011年1月1日正式實施知識產權“三審合一”以來,審理的首宗涉外知識產權刑事一審案件。案件將擇日宣判。
中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稱,2012年3月,被告人馮炎成未經商標注冊人授權,擅自提供原材料和模具,委托中山市東區(qū)槎橋第三工業(yè)區(qū)恒富模具廠代工生產標有“豐田”商標標識的機油罐罐蓋。同年3月26日,被告人邱留清根據(jù)馮炎成指示,未經商標注冊人授權,在槎橋第三工業(yè)區(qū)地下工場內生產標有“Mobil”商標標識的機油罐。當晚10時許,中山市質監(jiān)局在該工場內查獲標有“Mobil”商標標識的機油罐70個、標有“豐田”標識的機油罐罐蓋10200個及生產設備、原材料一批。
我院受理此案后,高度重視,充分保護當事人的各項訴訟權利,盡早排期、公開開庭,庭審過程中合議庭還注重讓被告人充分陳述意見,整個庭審一直持續(xù)到下午六點,兩被告人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當庭表示認罪。庭后第七天,應美國駐廣州總領事館請求,該庭協(xié)助、陪同該館領事Steven F.Brault到中山市看守所會見被告人馮炎成,得到了該館領事的充分肯定。
庭審現(xiàn)場
公訴人出庭公訴、辯護人發(fā)表辯護意見
兩被告人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當庭表示認罪。
美國駐廣州總領事館領事Steven F.Brault在中山市看守所會見被告人馮炎成(美籍華人),該領事對我院的協(xié)助、配合表示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