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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泄憤了孩子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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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2 來源:中山商報 2012-05-22 第 2452 期 A8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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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姐弟戀”,卻因迷信“八字不合”而分手。此后,男方多次恐嚇騷擾女方,最終甚至動手殺女方及其6歲的兒子,導致孩子死亡,女子輕傷。昨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宗故意殺人案。被告人對許多重要案情都不予回答,并請求法院判其死刑。 ■案情回放: 迷信“八字不合”姐弟戀被迫分手 綜合公訴人出示的本案被害人黃某某和被告人葉某勝在公安部門的陳述,事情是這樣的: 女子黃某某與男子葉某勝是廣西一個縣的老鄉(xiāng),同在古鎮(zhèn)一家企業(yè)打工。2009年,兩人經老鄉(xiāng)介紹相識,次年,生于1987年的未婚的小伙子葉某勝與生于1984年、離異且?guī)в幸粋€兒子的黃某某談起了戀愛,并時不時在一起同居。 2011年4月,葉黃兩人一起回到廣西老家。黃某某的父母請人看了兩人的“八字”,認為兩人命相不合,不宜結婚。于是,黃某某的父母就堅決反對女兒和葉某勝交往。同年6月,在黃某某的堅持下,兩人終于分了手。 葉某勝仍不甘心,多次打電話發(fā)短信給黃某某,甚至以殺了她的家人相威脅,但仍沒有挽回局面。葉某勝受不了這個打擊,便于2011年9月辭工回到廣西老家。 不堪失戀打擊怪前女友“絕情” 回家后的葉某勝依然放不下黃某某,便于2011年11月25日又回到古鎮(zhèn)鎮(zhèn)。連續(xù)幾天,他一直尾隨著黃某某到幼兒園去接送她6歲的兒子。同年11月28日晚,葉某勝終于下定決心,來到黃某某的宿舍,看見她在其他宿舍和工友一起打麻將。葉某勝進去看了一會就離開了。在這個過程中,葉黃兩人沒有說話。 到了2011年11月29日零時,牌局終結,黃某某回到宿舍準備睡覺。這時,她收到了葉某勝發(fā)來的一條短信,內容是“我不想活了,我要自殺,你開開門,讓我進去和你睡一覺?!秉S某某回復說“不行”。其后,葉某勝多次發(fā)短信或打電話給黃某某,指責她“絕情”。 半夜砍殺前女友及其兒子后自殺未遂 到了凌晨3時左右,黃某某再次收到葉某勝發(fā)來的一條短信:“我今天來就是想殺死你的。你要再不開門讓我進來睡一覺,就別怪我做出什么事來?!?BR> 這條短信讓黃某某心生恐懼。她正在考慮是否抱起熟睡的兒子找個地方躲一躲,卻見門被一腳踹開了,葉某勝拿著一把菜刀走了進來。葉某勝先是指責黃某某“絕情”,然后就用刀砍黃某某。兩人的扭打把黃某某熟睡的兒子吵醒了,兒子起來抱住媽媽,也遭到葉某勝的砍擊。 在看到黃某某母子倆都倒在血泊中后,葉某勝用刀砍自己的手,后來覺得刀不夠快,便打開門準備上樓去跳樓,被聞聲趕來的工友抓住。 黃某某的兒子當場死亡,黃某某經搶救脫險。葉某勝在警方供述起殺人動機時說:“我得不到的,也不能讓別人得到。我要殺死他們,然后自殺,把他們一起帶走?!?BR> ■庭審現場: 對法官詢問多以“不知道”作答 中山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葉某勝提起公訴。在昨日的庭審中,黃某某作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也參與了庭審。在整個庭審過程中,黃某某都在落淚。 葉某勝雖然對起訴書中列舉的犯罪事實和指控的罪名予以認同,但是,對于公訴人和法官詢問的有關案情的諸多問題,如“你和被害人是什么關系”、“你持刀進門后做了什么”、“你是先殺的大人還是先殺的小孩”、“你為什么要采取這種極端行為”等等有關案情的重要細節(jié),葉某勝一律以“不知道”或“記不得了”作答。 辯護人請求輕判無期,被告人卻求判死刑 法官告訴葉某勝,他作為一個20多歲的成年人,做出這樣的行為,不可能沒有記憶,只有在法庭上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才有利于對自己的量刑。葉某勝當即頂了一句:“你判我死刑好了?!?BR> 葉某勝的辯護人、廣東威格信律師事務所律師肖和平認為,葉某勝在公安部門的供述是如實的、穩(wěn)定的,這反映了他有一定程度上的認罪和悔罪態(tài)度,而且葉某勝是初犯、偶犯,又是因為感情糾紛殺人,屬于激情殺人,相對來說社會危害性不是很大,請求法院從輕判處葉某勝無期徒刑。審判長問葉某勝對辯護人的辯護有什么補充,葉某勝回答:“我請求判我死刑?!?!-- 文章正文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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