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里有事為由請假沒獲得批準,西區(qū)某民辦學校任教的黃女士只打卡沒上班,隨即被學校以連續(xù)曠工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黃女士則稱,是學校收走了她的教具并找人代替她上課。雙方為此鬧上法庭,校方以此解除和黃女士的勞動關(guān)系是否合法?8日,市中院通報了該案的終審判決。 ■請假沒獲批準,教師只打卡未在崗被辭 黃女士是廣西人,2012年開始在西區(qū)某民辦學校任英語老師。她和校方的最后一份勞動合同是去年7月9日簽訂的,為期一年。校方可安排教師宿舍,并按標準收取房租、伙食費,寒暑假按中山當?shù)刈畹凸べY計算。幾年下來,黃女士的月平均工資為2798.22元。 2015年9月25日,黃女士以“家里有事要辦”為由要求請假3天。學校則認為缺課3天對正常的教學秩序影響很大,請假如果確為必要的才可以批假。但黃女士沒有說明具體事由,學校沒有批假。 2015年9月28、29、30日,黃女士有考勤打卡,但沒有正常工作。校方表示曾聯(lián)系黃女士回校上課,但遭到拒絕,只得安排其他老師代課?!白鳛橐幻處煟坏叫4蚩?,不到崗教學,黃女士的行為違反了學校的教學管理制度,造成的負面影響很大。”2015年10月1日,學校發(fā)出通告認定黃女士的行為屬于曠工,按自動離職處理。 ■校方辭退不合法,終審被判賠近2萬元 當天,黃女士搬離了學校宿舍,并在2015年 10 月 9 日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要求學校支付當年8月、9月工資并賠償她2.1 萬元。去年12月,勞動部門裁定學校應(yīng)支付黃女士工資3755元及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19587.54元。校方隨后向法院起訴。 法庭上,黃女士對自己是否怠工另有說法。“我在2015年9月25日向?qū)W校請假時學校沒有批準,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學校當天下午就收走了我的教學教具并讓財務(wù)結(jié)算工資。9月28日,我到學校上班時,發(fā)現(xiàn)教學活動已被其他老師代替?!秉S女士除了打卡記錄外,認為代課單復印件、證明、通告都是學校在解除與她的勞動關(guān)系后自行制作的,她不承認這些證據(jù)。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在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因用人單位做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fā)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法院認為,學校以黃女士刷卡考勤后未在崗位上正常上班,違反學校規(guī)章制度為由解除與黃女士的勞動合同,但并沒有舉證證明黃女士不在崗位上正常上班是她個人原因造成的。 今年年初,法院認定校方屬于違法解聘,應(yīng)支付黃女士拖欠的工資3755元和賠償金19587.54元。校方不服判決提出上訴,近日市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