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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私藏小金庫 妻子發(fā)現(xiàn)怒上法庭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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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11-09 來源:中國法院網(wǎng)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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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江西省永修縣人民法院判決駁回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法院依法判決駁回原告劉麗離婚訴訟請求。
法院審理查明,原告劉麗和被告蔡剛1999年登記結婚,婚后夫妻感情良好,但妻子劉麗對家庭經(jīng)濟控制很嚴,被告蔡剛所有大小開支收入均須劉麗過手,數(shù)目稍有不對便會遭到妻子的審查。2007年開始,被告蔡剛開始從增加的工資收入中截留一部分作為自己的私用,哪知卻被妻子發(fā)現(xiàn)。庭審中,原告劉麗認為丈夫一定有外心,否則不會5年多瞞著自己私藏小金庫。被告蔡剛則辯稱妻子的嚴格經(jīng)濟審查讓自己苦不堪言,朋友應酬往往都拿不出錢,自己也是無奈才私藏部分工資,希望妻子理解自己。
法院審理后認為,夫妻之間應當相互理解,多一些溝通。本案中,被告蔡剛私藏小金庫雖有些不妥,但這很大部分是妻子劉麗在經(jīng)濟上過多控制造成的,希望原被告能夠正視生活中的矛盾,共同協(xié)商解決問題,考慮到雙方夫妻感情還沒有達到破裂的程度,法院遂作出不離婚判決。(文中人名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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