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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用“喜羊羊”形象遭起訴 一個小游戲賠了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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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9-17 來源:外網綜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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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們喜愛的“喜羊羊與灰太狼”出手機游戲了?其實,這是一起未經許可使用卡通形象的侵權行為,著作權人廣東原創(chuàng)動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下稱原創(chuàng)動力公司)因此發(fā)起維權。本網昨天了解到,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最近作出一審判決,相關公司為這個小游戲付出了1.8萬元的代價。
手游擅用喜羊羊形象
去年8月,原創(chuàng)動力公司在中國聯(lián)通的手機應用商店上發(fā)現一款同名的手機游戲,簡介里稱“動畫片《喜羊羊與灰太狼》正式授權,游戲中玩家操作喜羊羊,在八個不同復雜地形的關卡中要巧妙地與敵人戰(zhàn)斗,通關后喜羊羊和美羊羊會在城堡上放煙花慶祝勝利!喜羊羊可以發(fā)射子彈,也可以用踩的方式來攻擊敵人……”游戲價格為12元,頁面右側還設置了“快速購買”按鈕。
經了解,這款游戲由上海積創(chuàng)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積創(chuàng)公司)開發(fā),由上海第九城市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下稱九城公司)提供給中國聯(lián)通手機應用商店。而作為《喜羊羊與灰太狼》系列美術作品的著作權人,原創(chuàng)動力公司并未授權給其中任何一家公司。
原創(chuàng)動力索賠11萬元
原創(chuàng)動力公司認為,這種行為侵犯了自己對《喜羊羊與灰太狼》系列美術作品享有的著作權,因此起訴要求中國聯(lián)通、九城公司停止侵權;判令三公司連帶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11萬元。
中國聯(lián)通辯稱,在與九城公司簽訂合同時就明確了版權責任的承擔,還要求提供了單獨的《授權和承諾書》,并審查了積創(chuàng)公司與九城公司間的《手機游戲合作協(xié)議》,已充分盡到了合理的注意義務和審慎義務;作為網絡服務提供商,接到侵權通知后,立即對涉案游戲作了下線處理,符合相關免責條件,不同意原創(chuàng)動力公司的訴請。
積創(chuàng)公司、九城公司提出,開發(fā)涉案游戲是基于智庫媒體(香港)有限公司(下稱智庫公司)的授權。根據結算,涉案游戲獲利極為有限,原創(chuàng)動力公司主張的賠償數額過高,因此也不同意原告訴請。
確認侵權法院酌情判賠
庭上,積創(chuàng)公司提交了一份2007年9月與智庫公司簽訂的《許可使用合同》,內容為授權其使用喜羊羊形象,期限為一年,但積創(chuàng)公司未證實合同的真實性,也未提交智庫公司對涉案作品的權利文件。
法院認為,《喜羊羊與灰太狼》系列美術作品知名度較高,涉案游戲以此命名,侵權可能性較高,中國聯(lián)通理應盡到更高的注意義務,因而具有明顯過錯。至于三家公司間的著作權合法性承諾,是一種內部關系,不能免除各自應承擔的對外侵權責任。而積創(chuàng)公司與智庫公司簽訂的《許可使用合同》本身真實性存疑,即便屬實,涉案游戲上線時間也已遠超合同約定授權期限。
據此,法院酌情判決三名被告共同賠償原創(chuàng)動力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1.8萬元;積創(chuàng)公司立即停止使用美術作品《喜羊羊與灰太狼》開發(fā)手機游戲。鑒于中國聯(lián)通已及時將涉案游戲下線,又無證據證明涉案游戲再次上線,法院因此駁回要求中國聯(lián)通和九城公司停止侵權的訴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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