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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女友與他人有染 男子勃然大怒敲詐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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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22 來源:外網(wǎng)綜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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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劉強得知同居女友邵穎與他人有染后,居然發(fā)現(xiàn)了其中的發(fā)財機會,并于隨后伙同女友一起合謀敲詐對方錢財,結(jié)果雙雙觸犯刑律。近日,江蘇省新沂市人民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劉強、邵穎有期徒刑三年,并各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35歲的劉強由于不學(xué)無術(shù),加之不肯吃苦,成天不務(wù)正業(yè)。后來,他結(jié)識了同齡女子邵穎,兩人很快走到了一起,并租房同居生活起來。
今年3月中旬的一天,劉強得知女友邵穎與一名男子吳剛有染后,不由勃然大怒,稱要好好教訓(xùn)一下吳剛。但隨后,他的腦海里閃過一個邪惡的念頭,想利用此事賺筆小財。于是,劉強與邵穎商量起合謀敲詐吳剛錢財?shù)氖乱恕?BR> 同年3月25日晚上9點多鐘,劉強帶著邵穎找到吳剛,剛一見面,劉強不由分說,沖上前去就對吳剛一番拳打腳踢。毆打之后,劉強惡狠狠的質(zhì)問吳剛準(zhǔn)備如何處理此事,并稱有兩條路可供吳剛選擇,要么報警或?qū)⒋耸赂嬷獏莿偧胰?,要么賠償“精神損失費”20萬元。無奈之下,吳剛只得答應(yīng)用賠錢的方法“私了”解決,但請求將“賠償標(biāo)準(zhǔn)”降低一些,經(jīng)過一番“談判”,雙方將金額定為10萬元,但因沒有現(xiàn)錢,劉強逼迫吳剛當(dāng)場寫下一張10萬元的欠條。
此后劉強與邵穎多次打電話索要“欠款”,并稱如果吳剛不給錢,就將此事“鬧大”。4月初,為了息事寧人,吳剛給了劉強與邵穎2.5萬元。其后,劉強與邵穎再次“索債”時,吳剛因忍無可忍而報案。
案發(fā)后,劉強與邵穎很快就被抓獲,后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并將贓款全部退還。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劉強、邵穎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結(jié)伙采取要挾的手段,強行索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gòu)成敲詐勒索罪。鑒于被告人劉強、邵穎案發(fā)后認罪態(tài)度較好,庭審中自愿認罪,并已退清全部贓款,酌情予以從輕處罰。綜上,結(jié)合具體案情,法院作出上述判決。(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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