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山東省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齊河縣財政局原局長任居孟及其妻子賈文英受賄、貪污、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案,進行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被告人任居孟現(xiàn)年59歲,大學文化、中共黨員,曾任齊河縣財政局局長、縣人民政府縣長助理、縣政協(xié)副主席職務。其妻子即同案被告人賈文英,現(xiàn)年57歲,文盲,系齊河縣林業(yè)局退休職工。 據(jù)公訴機關指控,自1996年3月至2010年2月,被告人任居孟在任齊河縣財政局局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累計向70多個單位非法收受賄賂或以報銷發(fā)票等名義索取賄賂共291.36萬元。其中,被告人任居孟和妻子賈文英共同收受賄賂款計4.6萬元。自2002年5月至2007年12月,被告人任居孟在任齊河縣政協(xié)副主席、縣財政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貪污公款56.08萬元。此外,被告人任居孟有價值847.21萬元的財產(chǎn)本人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任居孟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賈文英其行為亦應當以受賄罪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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