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懷疑妻子有外遇,原肯德基右安門餐廳員工高立新酒后持刀刺傷妻子,又抱著“把平時惹我生氣的人都扎了”的念頭,跑到單位刀扎同事致1死1傷。
記者今天獲悉,二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數罪并罰,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共計五十九萬余元。
據了解,開庭時,高立新稱對自己的行為并不后悔,他說他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常遭同事擠對。
今年43歲的高立新2000年下崗后到肯德基餐廳就業(yè)。檢方訴稱,因懷疑其妻單某有外遇而對單不滿,并因工作問題亦對同事趙某和周某不滿。
為泄私憤,高立新于2010年3月22日20時許,在家中持尖刀刺擊單臀、右股等部位,造成單輕傷。后他又持尖刀趕到其工作的餐廳,在餐廳操作間內,高立新趁趙某不備,持尖刀猛刺趙軀干、四肢等部位數刀,造成趙死亡。
其間,其還持尖刀刺擊前來勸阻的同事周某,造成周輕傷。
法庭審理
二中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高立新不能正確對待家庭、工作中的瑣事,為報復竟持刀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手段兇殘,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懲處。
高立新還持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二人輕傷,其行為又構成故意傷害罪,亦應依法懲處,并對其所犯兩罪予以并罰。據此,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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