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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封財產竟“轉借”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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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8 來源:中山商報 2009-06-18 第 1395 期 A6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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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訊 日前,原先在沙溪做生意的女子成某消失3個月后重現(xiàn)該鎮(zhèn),馬上被債務人發(fā)現(xiàn)并報警抓獲。據介紹,去年5月,成某的生意伙伴與趙某做生意時欠下12萬元,后對方通過法院判決將其財物查封。然而,成某卻悄悄將其中12臺衣車“轉借”給另外的債務人,直到當天才被趙某發(fā)現(xiàn)。 據介紹,成某2002年在沙溪開了一間制衣廠,此后,成某與李某合伙開廠。據成某稱,去年5月,李某用其公司公章和另一生意人趙某做生意,并欠下12萬元。隨后,趙某通過向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訴,將成某制衣廠的固定財物查封。期間,成某又欠下沙溪嵐霞村一間制衣廠20多萬元。嵐霞的制衣廠因車衣機不夠用,于是向成某借了12臺總價值10多萬元的車衣機使用。隨后,成某干脆將該批機器“抵押”在該廠,之后悄然離開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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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藍天通訊員何儉穩(wě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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